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健全和完善硕士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实施细则制定、资格审查、复试通知、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等相关工作。
二、接收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2027年推免生资格;
4.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三、考核及接收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必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在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以系统最终开放时间为准),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申请我院的志愿。
2.确认复试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3.综合考核。
学院组建材料审核专家组,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形成材料审核成绩,共计60分,其中学习成绩40分,个人荣誉10分,竞赛奖项5分,科研成果5分。
面试考核采用线下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共计4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应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
主要是通过政审资料检查、谈话方式、心理测试等方式开展。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测试
包括本学科的专业基本知识、专业素养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满分10分。
(3)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运用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采取评委问答等形式,满分10分。
(4)综合面试
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须准备3至5分钟自我介绍,采取问答等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学术研究兴趣与科研创新潜力、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表达能力等,全面评价考生是否具备开展研究生阶段学习和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
4.综合考核材料提交。考生在报名前将下列各项材料的纸质版交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3号楼541,同时电子版扫描件以“姓名+推免复试+马克思主义学院”命名,发送到邮箱20150011@sau.edu.cn。
复试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申请表》。
②《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③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④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
5. 待录取名单。学院根据复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将考核相关材料及待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学校审核无误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6.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排序),坚持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本院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复核,提交学校招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四、评分说明
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综合考核成绩(100分满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60分)+面试成绩(满分4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综合考核成绩60分合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五、其他说明
1.回避制度
参与材料审核、复试考核、录取审核等环节的工作人员和专家,应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主动报告并回避与考生存在的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情形。具体回避要求按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完善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名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学院保证各方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3天。
3.其它规定和要求参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本细则适用于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4-89728965
联系人:王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9月14日